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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艺理论家刘熙载

2012-12-05 23:48:09
来源:中国泰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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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  清朝到了嘉庆帝坐天下的时候,康、乾时期的盛世辉煌已是昨日黄花,种种内忧外患开始显现出来,嘉庆帝失去了康熙、乾隆的自信和豪迈,没有了下江南的闲情逸致,封建社会在蹒跚了二千多年之后,终于一步步走向...

龙门书院是现在上海中学的前身

 

  三、为学之道

  兴化无山,却有秀水;虽地处偏远,却人文荟萃。辞官还乡的刘熙载陶醉在家乡的秀美风光里,闲暇之余,访亲会友,品诗论文,日子过得倒也清净自在。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有余,1867年,五十五岁的刘熙载经不住好友敏斋再三诚恳的邀请,再次辞别故里,前往上海龙门书院主讲,开始了长达14年的讲学生涯。

  刘熙载从前作的官、办的事,多跟教育有关,这次到龙门书院做主讲,其实就是作教师,但两者之间又有些不同。从前值上书房也好,作广东学政也好,说是教育,却有着很强的政治功利性,着眼的多是治国之术、科举之道,教育作为一项独立事业的自身品格很难充分体现出来。宋、明以来兴起的书院教学却总是与官场政治保持一定的距离,有着相对独立的教育体制。有明确的学规,课程以经学、史学、文学、文字学为主,也学习应付科举考试的八股文和试帖诗,到了清代晚期,则又加入了不少自然科学方面的课程。多采取比较自由的教学方法,一般每隔一段时间由老师讲一次课,大多时间以自学为主,自学中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向老师咨询,或学生间自由讨论,每月都有几次严格的考核,老师还会定期抽查学生的学习情况。这样的教育体制,已经很近于现代教育了。

  刘熙载的教育思想受同乡胡瑗的影响很深,时人誉之为“以正学教弟子,有胡安定风”。主讲龙门书院以后,他推行胡瑗的分斋教学法,根据学生的程度、志趣、特长进行分斋教学。教学注重实践,引导学生乐学好学;强调仪表端庄,要学生远恶近善;他很会关心学生,被称为“冬天的太阳”;他治学严谨,每隔五天必要询问学生读了什么书、学到了什么理,还常常一人到斋舍检查考核,不让学生有丝毫懈怠。《持志塾言》一书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他的教育思想。“持志”是他的书斋名,取自《孟子·公孙丑》中“持其志,无暴其气”句意。全书既宗程朱,又兼陆王,以“格物致知”、“明心见性”为纲,格言式地阐明了为学修身的道理。

  书院之中,往往聚集着一批文人学士、学者大家,彼此之间,少不了互相切磋交流。像当时著名的学者张文虎、郑伯奇、吴熙载、俞樾等都与刘熙载交往密切。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俞樾,他是浙江德清人,道光进士,与刘熙载同为翰林院编修,也作过学政,博学多才。刘熙载主讲于上海龙门书院时,他正主讲于杭州诂经精舍,俞樾每次从杭州到上海,必定拜会刘熙载,常常一谈就是通宵达旦。刘熙载曾给家人说,他死后要由俞樾来写墓志铭,可见二人交往之深。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,对刘熙载的治学显然大有裨益。

  刘熙载少年好学,且一直勤读不辍,积累了渊博的知识,龙门讲学为他提供了厚积薄发、集其大成的机会,把满腹经纶化成了传世文字。他精通经学、声韵、和算术,旁及子、史、诗、赋、词曲、书法,著述丰富,有《四音定切》四卷、《说文双声》二卷、《说文叠韵》二卷,还著有诗文集《昨非集》二卷、文论《艺概》六卷。

  刘熙载的散文多模仿先秦诸子,以立意为宗。他的诗词,存者不多,内容一般,并无多大特色。特别值得注意的倒是《艺概》一书,是他谈文说艺的精华荟萃,说得上是刘熙载最重要的学术理论著作,刘熙载也以此而获“东方黑格尔”的称号。

  《艺概》成书于1873年,分为文概、诗概、赋概、词曲概、书概、经义概六卷,分别论述文、诗、赋、词曲、书法和八股文等的体制流变、性质特征、表现技巧和评论历代重要作家作品等。作者自谓谈艺“好言其概”,故以“概”名书。“概”的涵义是,得其大意,言其概要,以简驭繁,“举少以概乎多”,使人明其指要,触类旁通。这是刘熙载谈艺的宗旨和方法,也是《艺概》的特色所在。 因此,全书内容虽复杂,但论述简练而有重点,尤其在论及诗文词赋等部分中,对作家作品的评定,对文学形式的演变,对艺术特点的阐发等方面,颇多精到意见。

  刘熙载评文有一条重要原则,他不仅强调文学作品要有充实的内容,而且还能把文学作品同作家的思想品质联系起来考察,认为“诗为天人之合”,诗歌是天理与诗人性情的融合,文学作品价值的高低与作家人品的优劣有着直接的关系,从而直截了当地指出“诗品出于人品”。正是从这一原则出发,他推崇的是屈原、李白、杜甫、苏轼、辛弃疾诸人,而对于一些在艺术上虽有造诣,但人品不高、作品内容空泛的作家如词人温庭筠、冯延巳、柳永、周邦彦等则多有不满。尽管当时词坛上都推崇这些词人,刘熙载却认为他们多以歌伎舞女为题材,“类不出乎绮怨”、“绮罗香泽之态,所在多有”,所以,词品是不高的。也正是根据这一精神,他才大胆地把历来尊为正统的温、韦婉约派列入“变调”,而把苏轼开创的豪放派列入“正调”。刘熙载同样从字的内涵来喻示人的内在素质,强调“字如其人”。他说:“书,如也。”“如”什么呢?“如其学,如其才,如其志,总之曰:如其人而已。”不仅如此,刘熙载还更形象、更具体地把不同的人写出不同的字作了进一步阐述,他说:“圣哲之书温醇,骏雄之书沉毅,畸士之书历落,才子之书秀颖。”(书概)这真可以说把“字如其人”表述得淋漓尽致。

  刘熙载注重文学自身的特点和规律,认为文学是“心”学,是“我”与“物”相激荡的产物,强调作品中感情的真挚。他说,“在外者物色,在我者生意,二者相摩相荡而赋出焉。”(赋概)物色,既客观事物;生意,即主观感情。二者必须互相交融才能产生好的作品,达到“言有尽而意无穷”(词曲概)的艺术境界。他认为,反映在作品中的思想感情必须深刻,词曲“以色论之,有借色,有真色”(词曲概),“诗有借色而无真色,虽藻绘实死灰耳”(诗概)。借色,是人工雕饰的美;真色,是事物本质的美。文学作品如果只重外在的美,不能抒发胸臆,尽管辞藻华丽,也是没有生命力的。他肯定有个性和独创性的作家作品,反对因袭模拟、夸世媚俗的作风。认为“在古人为清新者,袭之即腐烂也”,如果“拾得珠玉,化为灰尘,岂不重可鄙笑”,因此,文学作品“切忌拾古人牙彗”(词曲概)。他重视艺术形象和虚构,认为“能构象,象乃生生不穷矣”,所以对浪漫主义作家往往能有较深刻的认识。如说庄子的文章“意出尘外,怪生笔端”,乃是“寓真于诞,寓实于玄”;李白的诗“言在口头,想出天外”,其实与杜甫“同一志在经世”。他运用辨证方法总结艺术规律,指出“文之为物,必有对也,然对必有主是对者矣”(经义概),又说“物一无文”,但“更当知物无一则无文,盖一乃文之真宰,必有一在其中,斯能用夫不一者也”(文概)。《艺概》对物我、情景、义法种种关系的论述,就着重揭示了它们是如何辨证统一的,突出了我、情、义的主导作用。

  刘熙载在论及书法中“丑”与“美”的关系时,有一段非常有名的话:“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,一丑字中丘壑未易尽言。” 意思是说,书法艺术上的“丑”,有着语言难以尽述的内涵。在这句话之前,他说:

  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,继由工求不工,不工者,工之极也。《庄子·山木篇》曰:“既雕且琢,复归于补”,善夫!(书概)

  这前后两者的意思是连贯的,“不工”就是丑的具体内容,刘熙载将学书过程最后落实在“工求不工”,以“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”为审美标准,这与传统观念正好相反,自有其独特美妙之处。

  正因为能够把握艺术辨证法,刘熙载评价作家作品时,往往有独到之见,长处和短处都能如实指出,如说:“齐梁小赋,唐末小诗,五代小词,虽小却好,虽好却小,盖所谓‘儿女情多,风云气少’也。”他论表现手法与技巧,指明“语语微妙,便不微妙”,“竟体求奇,转至不奇”,强调“交相为用”、“相济为功”,提出一系列相反相成的艺术范畴,如深浅、重轻、劲婉、直曲、奇正、空实、抑扬、开合、淡丽等等。这些观点,对今天的文艺创作,仍有一定的启发。

  1880年五月,刘熙载因劳累过度,积劳成疾,自感时日不多,顿起叶落归根之意,终于在这年七月回到兴化。这一回,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。

  公元1881年三月二日,刘熙载病卒,终年六十九岁。这一年,是光绪七年,掐指一算,刘熙载已经历了嘉庆、道光、咸丰、同治、光绪五个朝代。在这样几个破落短命的末代王朝,刘熙载剑走偏锋,不但以自己的满腹经纶哺育后学,还做出了这么一大堆流芳百代的大学问,实在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。

  大哉,熙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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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xhzs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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