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有一些算得上大干部的男人,一般是不会去这种场所的。他们有的是权,自有人送大钱给他们,包养几个情妇不在话下。这类人档次高,根本不把野鸡小姐放在眼里,他们的目光落在影星、歌星、大学生、主持人身上,金屋藏娇秘不告人。他们在外面一副正人君子相,说不定还在指手划脚布署扫黄活动呢。公正地说,被权贵包养的影星、歌星、大学生、主持人也应归类为“小姐”,所不同的只是她们是某人的“专利产品” 而巳。至于包养者,不管他挂的什么官衔,其实与公共场所的嫖客性质上没有什么区别。
笔者为男性公民不是小姐,没有为自已开脱之嫌,也未曾收过小姐的红包,无需帮她们说话,只是为了对北京网友的观点作个呼应。
当然,小姐现象是社会丑恶现象之一,应当采取措施。其实我们的扫黄经验是现成的——-建国初的三十年里,一方面严惩腐败分子,一方面缩小收入差距,确保“人人有事做、人人有饭吃”,因而中国大陆卖淫嫖娼现象基本绝迹。因此我想,如果当今执政者真想扫黄就该来点真的----把机关思想建设廉政建设都抓到位,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清洗一个;把暴发户的资金来源查查清,如数吐出不义之财。如果这样做了,我敢说这些娱乐场所一天也撐不下去。有工资够生活,也没几个女性愿意自我作贱去公共场合当小姐。
不从源头上清理买方市场,扫黄只能是痴人说梦,光拿可怜巴巴的小姐开刀,既没道理也没效用。如果我们的政府不想真管,也别再装模作样了,美国、法国、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一直公开设立“红灯区”,谁也没见天塌下来半个。